今天(3月14日)下午,在咸宁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1年度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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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何为刚介绍,2021年度,咸宁文化和旅游市场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维权共175件,其中投诉(举报)57起,咨询59起,求助5件,建议9件,向其它部门(非文化和旅游部门职能)移交45件,法定结案率100%。
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涉及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以及文化市场的无证经营、噪音扰民、会员退费退卡、管理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何为刚介绍,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畅通调解渠道等方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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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0日上午11时20分,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咸宁市桂花路医学院宿舍14栋1楼的旅游咨询点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场所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所办公室内有若干旅游宣传单页、游客登记本(登记表)、出团人员名单、收款收据等资料。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场所负责人袁某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文旅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而袁某现场均无法提供。鉴于此情况,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摄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法采集了相关证据。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袁某在未取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文旅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15日以携程旅游百事通旅游顾问的名义与张某等24名旅游消费者签订了厦门5天4夜的旅游合同,并收取了24名游客的旅游费用共计7776元,经核算,当事人袁某组织的厦门5天4夜游的旅游活动向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团费3000元和咸宁至武汉天河机场的租车费用2200元后,当事人袁某获取违法所得4016元。当事人袁某在未获得从事旅游行业相关证照的情况下,收取游客旅游费,组织实施旅游相关业务的违法事实清楚。
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认为,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其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6月3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下达了没收违法所得401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14号)通知精神,要求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案中,通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当事人袁是典型的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打折旅游、购物、康养活动形式招徕旅游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加旅游辛福感和获得感,请广大市民随团旅游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便宜的旅游产品,坚决抵制零负团费的诱惑,谨防“老年人康养购物送旅游、低价游”陷阱,并注意以下几点:
1、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是否证照齐全。
2、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如不参加自费项目,则需在旅游合同和行程中明确。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3、购物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4、遇到“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市民游客可以直接向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或拨打“12345”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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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0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湖北省文旅厅转办关于《江湖群侠传》等3款游戏涉嫌未经审批擅自运营和无版号运营的举报材料后,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工作。10月21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举报材料中《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傲剑情缘:江湖侠侣》3款游戏进行了远程勘验。经勘验,发现《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为手机网络游戏,未经实名认证即可进行游戏和充值,此2款游戏的名称在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官方网站无法查询到,在其首页标注的版号与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官方网站查询到的版号游戏名称不符,为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的网络游戏;此2款游戏的经营单位为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名称为《傲剑情缘:江湖侠侣》的游戏,未在苹果应用商店内搜索发现。10月25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赴通山县协调当地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调取到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注册信息和投资人刘某的身份信息。10月26日,执法人员赴武汉市青山区协调武汉市青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找到投资人刘某,依法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并通知刘某于2021年11月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受调查。11月1日,刘某及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谢某某到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谢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刘某及谢某某对提供的材料和相关取证图片进行了签字确认。
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采取防沉迷措施,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向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删除《江湖群侠传》、《奇迹纪元》2款非法网络出版物,给予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贰拾圆(16120元)整; 3、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100000元)整,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壹佰贰拾圆(116120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通山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投资人刘某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运营网络游戏,并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针对网络游戏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对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案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和未采取防沉迷措施,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网络游戏审批许可制度,游戏内容难以保证合法合规,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危害,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温馨提示】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围绕网络游戏市场领域持续发力,依法依规严查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案件,有力规范了网络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每日22时到次日8时,游戏公司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网络游戏平台不得向8周岁以下用户提供付费服务。要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保护,其中之一就必须提高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难度,不能让他们轻易接触并不受限制地玩游戏,必须强化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另外,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于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上网、使用智能手机的习惯,也极为重要。当前,有的家长以自己忙为由,用手游打发孩子,结果影响孩子的兴趣培养,也导致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让孩子养成健康上网、使用智能手机的习惯,不是禁止孩子接触,而是需要家长(监护人)陪伴监护、指导,控制上网时间,并教会孩子识别不良信息。在这样的监护、引导下,就是今后孩子长大离开父母的监护,也不会因缺乏自主管理能力而陷入网瘾之中。